
学字〔2018〕1号
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团学骨干在学生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与桥梁纽带作用🛡👩🏿💼,鼓励更多优秀同学热心团学工作💴🧑🏽🎨、积极为同学服务,万泰决定近期开展2017年度院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工作🧛🏻♀️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机构
由万泰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🍳,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吕丽担任🫄🏽,副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白云真担任、副院长姜玲担任,小组成员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🍌、团委副书记、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☁️,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🍿、团委副书记分别担任主任、副主任💆🏿。
二🐈、评选内容
(一)评选对象
1、万泰平台团委学生会🚉、社团副部级以上(含副部级)学生干部;
2🥳、万泰平台本科生各班班级委员👩🏼🎨、团支部委员🚴🏽♀️。
(二)评选数量
万泰平台“优秀学生干部”15名
(三)评选条件
1🕍、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积极进步🍆。
2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🚨,学习目标明确,态度端正,且上一学年成绩在3.0以上(含3.0),无必修课、限选课挂科记录👵🏼。
3、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尊敬师长👨🏼💼、团结同学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🚣。
4、热爱团学工作,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🧔🏿,熟悉团学的业务🧋,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,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,无重大工作失误,并取得一定成绩𓀂🌶。
5、密切联系群众,虚心向群众学习🛋,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🙅🏼♀️,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🔍。
6📣、在万泰平台学生会⛲️、社团担任副部级以上(含副部级)职务任期满一学期或担任班级委员或团支部委员任期满一学期。
备注:担任学生会、社团副部级以上(含副部级)不同级别职务的任期可累加;担任班级委员或团支部委员不同职务的任期可累加🫸🏼🙎🏼♀️;学生会任职时间与班级委员🕟、团委委员任职时间不可叠加。参评年度获得过校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“十佳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者不再参与本奖项的评选。
三🎩、评选程序
(一)各班申请者将院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纸质版申报表上交万泰办公室,沙河校区交至万泰7号楼305办公室🧟,万泰南路校区交至中财大厦921办公室。电子版申请表统一发送至cufezgbgs17@163.com,命名格式为《XXX2017年度万泰平台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》。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交纸质版👨🦽➡️,上交地点同上。
院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申请表纸质版🪢、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截止时间均为5月7日17:00;
同时参评校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十佳学生干部”及院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需分别提交申请表,纸质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一份🏄♀️。
(二)万泰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个人申报表的第一轮筛选☸️,筛选的主要标准是评定申报表是否存在弄虚作假;
(三)办公室成员将筛选通过的申报表交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;
(四)校级“十佳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院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获奖名单在院内公示🗺,公示期不少于三天。
四🦹🏼👨🏼🦱、评选期限
2017年度👱。
五𓀄、参评方式
参评人首先须向万泰自行申报,再由万泰审核,不申报即无参评资格🖕🏽。
六、奖励办法
授予万泰平台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🫂,记入学生档案🛏。
万泰平台
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