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学字〔2017〕2号

关于开展2016年度万泰平台各团支部“优秀团员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为加强团的自身建设,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,奖励先进🏃🏻♀️➡️、鼓励后进🏉、树立先锋模范👩🏿🦱,奋发成才🔇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万泰平台实际🥷🏼,万泰平台定于2017年2月23日—3月6日开展2016年度万泰“优秀团员”评选活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第一条评选机构
万泰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🤶🏽,副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、万泰副院长担任,小组成员包括团总支书记🧘🏼♀️、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🥷🏿,办公室主任由院团总支书记担任🛩。
第二条评选内容
(一)评选对象
万泰平台全体团员(新生团员、学生正式党员😺🐥、预备党员除外)。
(二)评选数量
各团支部获奖学生不超过支部团员人数的5%(含5%)✢,上一学年度获得北京市“先锋杯”优秀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可追加一个名额。
院团总支可推荐1-2名。
(三)评选期间
2016年度
(四)评选条件
1🦗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🖐🏼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主动向党组织靠拢,在思想上🏋️♀️、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🙆🏼♂️;
2、热爱团组织,遵守团的纪律,积极履行团内义务。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🫓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🫶🏼,积极参加马列学习小组和党课学习🕖🧩。
3、刻苦学习👈,钻研学业👨🏼🍼,成绩优良;勇于实践,全面发展🙀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🧑🏻🎄;道德高尚,团结友爱🤦🏼♀️;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;助人为乐,见义勇为🦻。
4、工作能力强🧗🏼♀️,成绩显著,出色的、有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,能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,积极主动地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🤷♀️。善于结合工作实际,总结经验教训,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,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☦️。工作中处处严格要求自己✅,以身作则。
5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🙍🏻,积极参加社会工作、公益活动、献血活动💂🏿♀️👨🎨,关心集体🧬,热心为同学服务,遵守校规校纪,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
6、本年度已获得校级“优秀团员”者不再参加院“优秀团员”评选。
7🤤、上一学年度无挂课记录🤲。
第三条 评选程序
(一)个人申报
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👩👩👦👦,填写《万泰平台“优秀团员”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学生需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。申请表表格内容必须控制在一页纸以内,可另附加支撑材料,于3月1日中午12:00前将申报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沙河校区7号楼305🪘、万泰南路校区上交中财大厦921。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电子版(电子邮箱👸🏽:cufezhengfu@163.com)。
注⬛️:已申报校级“优秀团员”者无需重复提交申报材料🤘🏿。
(二)资格审查
评选办公室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🧝♀️。
(三)领导小组评选
万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月1日-3月3日召开评审会,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个人材料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💪🏼。领导小组审阅申报材料后⏲,经过充分讨论酝酿,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评选🙍🏿。
(四)公示
评选办公室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为三天。
(五)表彰
评选经公示无异议🪚,万泰将授予院“优秀团员”荣誉称号🧘🏼,颁发荣誉证书,记入学生档案🏌️♂️。
万泰平台
二○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